測量光學顯微鏡
測量光學顯微鏡
測量光學顯微鏡主要由目鏡、物鏡、載物臺和反光鏡組成。目鏡和物鏡都是凸透鏡,焦距不同。物鏡相當于投影儀的鏡頭,物體通過物鏡成倒立、放大的實像。目鏡相當于普通的放大鏡,該實像又通過目鏡成正立、放大的虛像。反光鏡用來反射,照亮被觀察的物體。反光鏡一般有兩個反射面:一個是平面,在光線較強時使用;一個是凹面,在光線較弱時使用。
測量光學顯微鏡使用方法
低倍鏡的使用方法
(1)取鏡和放置:顯微鏡平時存放在柜或箱中,用時從柜中取出,右手緊握鏡臂,左一手托住鏡座,將顯微鏡放在自己左肩前方的實驗臺上,鏡座后端距桌邊7厘米為宜,便于操作。
(2)對光:用拇指和中指移動旋轉器(切忌手持物鏡移動),使低倍鏡對準鏡臺的通光孔(當轉動聽到碰叩聲時,說明物鏡光軸已對準鏡筒中心)。調節為較大光圈并將反光鏡轉向光源,左眼在目鏡上觀察(右眼睜開),同時調節反光鏡偏轉角度,直到視野內出現明亮光斑為止。
(3)放置玻片標本:取一玻片標本放在鏡臺上,一定使有蓋玻片的一面朝上,切不可放反,用壓片夾夾住,然后移動玻片,將所要觀察的部位調到視野范圍內。
(4)調節焦距:以左手按逆時針方向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慢地下降至物鏡距標本片約5毫米處,應注意在下降鏡筒時,切勿在目鏡上觀察。一定要從右側看著鏡筒下降,以免下降過多,造成鏡頭或標本片的損壞。然后,兩眼同時睜開,用左眼在目鏡上觀察,左手順時針方向緩慢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慢下降,直到視野中出現清晰的物象為止。
如果物象不在視野中心,可移動玻片,將所要觀察的部位調到視野范圍內。(注意移動玻片的方向與視野物象移動的方向是相反的)。如果視野內的亮度不合適,可通過調整光圈的大小來調節,如果在調節焦距時,鏡臺下降已超過工作距離(>5.40mm)而未見到物象,說明此次操作失敗,則應重新操作,切不可心急而盲目地上升鏡臺。
■高倍鏡的使用方法
(1)選好目標:一定要先在低倍鏡下把需進一步觀察的部位調到中心,同時把物象調節到清晰的程度,才能進行高倍鏡的觀察。
(2)轉動轉換器,調換上高倍鏡頭,轉換高倍鏡時轉動速度要慢,并從側面進行觀察(防止高倍鏡頭碰撞玻片),如高倍鏡頭碰到玻片,說明低倍鏡的焦距沒有調好,應重新操作。
(3)調節焦距:轉換好高倍鏡后,用左眼在目鏡上觀察,此時一般能見到一個不太清楚的物象,可將細調節器的螺旋逆時針移動約0.5-1圈,即可獲得清晰的物象(切勿用粗調節器!)
如果視野的亮度不合適,可用集光器和光圈加以調節,如果需要更換玻片標本時,必須順時針(切勿轉錯方向)轉動粗調節器使鏡臺下降,方可取下玻片標本。
想讓像變大就要使物鏡靠近物體,目鏡遠離物鏡一些,像變小則反之。
測量光學顯微鏡注意事項
■持鏡時必須是右手握臂、左手托座的姿勢,不可單手提取,以免零件脫落或碰撞到其它地方。
■輕拿輕放,不可把顯微鏡放置在實驗臺的邊緣,應放在距邊緣10cm處,以免碰翻落地。
■保持顯微鏡的清潔,光學和照明部分只能用擦鏡紙擦拭,切忌口吹手抹或用布擦,機械部分用布擦拭。
■水滴、酒精或其它藥品切勿接觸鏡頭和鏡臺,如果沾污應立即用擦鏡紙擦凈。
■放置玻片標本時要對準通光孔中央,且不能反放玻片,防止壓壞玻片或碰壞物鏡。
■要養成兩眼同時睜開觀察的習慣,以左眼觀察視野,右眼用以繪圖。
■不要隨意取下目鏡,以防止塵土落入物鏡,也不要任意拆卸各種零件,以防損壞。
■使用完畢后,必須復原才能放回鏡箱內,其步驟是:取下標本片,轉動旋轉器使鏡頭離開通光孔,下降鏡臺,平放反光鏡,下降集光器(但不要接觸反光鏡)、關閉光圈,推片器回位,蓋上綢布和外罩,放回實驗臺柜內。后填寫使用登記表。(注:反光鏡通常應垂直放,但有時因集光器沒提至應有高度,鏡臺下降時會碰壞光圈,所以這里改為平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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